(一)主动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全部事实,包括酒驾、顶包及骗保的具体情况,以表现出主动纠错和配合调查的态度。
(二)若骗保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前主动退还骗取的保险金,争取不被认定为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