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债务性质:判断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以此确定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二)区分处理方式:若是共同债务,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是个人不合理开支产生的债务,如为情人花销,由丈夫以个人财产偿还,妻子无需担责。
(三)收集证据:妻子若认为债务非共同债务,需收集相关证据。
(四)解决争议:与债权人或丈夫就债务承担有争议时,先协商、调解,不成则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