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一方付首付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先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归登记方,登记方对另一方补偿;婚前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按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当婚前一方付首付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时,虽然房产购买在婚前,但婚后存在共同还贷行为。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若无法达成协议,考虑到房产登记情况,法院会倾向将房产判归登记一方,剩余贷款自然成为登记方个人债务。而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从公平原则出发,登记方需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补偿另一方,补偿数额可参考还贷比例和房屋增值情况。若婚前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这通常意味着双方都有对房产的权益主张,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如果在房产分割等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