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男方想请求退还彩礼,先判断是否存在三种法定情形,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若存在可向法院请求退还。
(二)若不存在法定情形,女方不肯离婚时,不用急于考虑彩礼退还问题。
(三)在司法中,若结婚时间短且彩礼金额大,可尝试请求部分退还;若双方共同生活久且彩礼用于共同生活,可不考虑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