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可在离婚时向对方请求补偿,先与对方协商补偿数额,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
(二)若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可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主张。
(三)若女方离婚时生活困难,可要求有负担能力的对方给予适当帮助,先和对方协商具体办法,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