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时,子女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和配偶、父母一起分割父母遗产。可与其他继承人协商分割方式,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二)遗嘱继承时,若遗嘱指定子女继承,子女按遗嘱继承份额;若遗嘱排除子女继承权,子女只能接受。
(三)子女要避免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等丧失继承权的行为。
(四)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子女,可主张多分遗产;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其他继承人可主张其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