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转移财产引发的合同纠纷、债权债务问题,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
(二)在离婚诉讼中,若发现对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需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三)要注意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