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自身追尾死亡,前车无过错,一般无需赔偿。后车应在驾驶中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及时采取制动措施,避免追尾。
(二)若前车有过错,如车辆故障未设警示标志、违法停车、倒车、溜车、故意急刹车等,且该过错与后车追尾死亡有因果关系,前车可能担责。
(三)责任划分由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查等作出事故认定书确定。赔偿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