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打人者想从轻处罚,可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若有他人犯罪线索,可向司法机关检举立功;在被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如实坦白自己的犯罪行为。同时,积极赔偿老人因受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并争取取得老人的谅解书。
(二)若老人一方希望打人者受到应有的处罚,可收集打人者无故殴打、手段残忍等恶劣情节的证据,提交给司法机关。并且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打人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