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现场要求交警说明执法依据和理由,保证执法透明。
(二)对现场处理不满,不与交警冲突,冷静收集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联系方式等证据。
(三)收到事故认定书后,若对责任划分有异议,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附上理由和相关证据。
(四)有证据证明交警违规违纪,向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