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证明自己非借款人身份可通过查看书面借款合同有无自己签名、收集资金流向证据、提供证人证言、保存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等证据,以及收集借款相关事实的佐证等多方面来实现。
法律解析:在认定借款关系时,书面借款合同上的签名是确定借款人身份的重要依据,若无签名,从合同层面初步表明与借款无关联。资金流向能反映款项实际去向和使用人,若款项未进账户且未实际使用,可有力证明非借款人。证人证言作为法定证据形式,能从第三方角度还原借款实际情况。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视听资料,若能体现无借款意思表示或未参与借款,也具有证明效力。收集与借款相关事实的证据,如他人冒名借款等情况,可进一步佐证非借款人身份。这些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具有证明效力。若在证明非借款人身份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对证据收集等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