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上述八种具体犯罪行为要担责,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属于这些行为时,需结合行为本质,而非仅看罪名,比如在某些转化犯罪中,若有符合的行为也应担责。
(二)若应负刑事责任,量刑时会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都是量刑考虑因素,犯罪情节轻、悔罪表现好的,会在量刑上体现从轻或减轻。
(三)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加以管教;必要时,会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家庭和社会共同帮助其改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