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孩子耐心交流,弄清楚其不愿见面的缘由,以温和、理解的态度拉近和孩子的距离。要是孩子年龄小表达不准确,可以通过陪孩子做游戏等活动增强感情。
(二)要是和孩子沟通不管用,那就和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交流,让其帮忙做孩子的思想工作,给见面创造好的氛围。
(三)倘若对方有意阻碍你行使探望权,你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像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向法院起诉,让法院保障你的探望权,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必要时可要求对方配合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