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有过错起诉离婚时,若过错为重婚、与他人同居等严重情形,可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重婚的结婚登记材料、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等,以证明感情破裂。
(二)若过错较轻,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要从多方面收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伤情鉴定等。
(三)男方若不同意离婚,需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未破裂的证据,比如双方共同生活的温馨照片、聊天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