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伪造股票金额达100万,个人应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争取从轻处罚。同时,要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积极悔罪。
(二)对于单位犯罪,单位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同样需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如实陈述相关情况。单位要及时缴纳罚金,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