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配合调查: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开展调查工作,如实且全面地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和事实。这有助于司法机关快速查明案件,也可体现出嫌疑人的悔罪态度。
(二)争取从轻处罚:主动交代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其他犯罪情节,协助司法机关侦破其他相关案件等行为,都有可能争取到从轻处罚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同时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