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犯罪嫌疑人是诈骗案件的当事人或其家属,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鼓励犯罪嫌疑人自首、立功,如实坦白犯罪事实,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快退赃退赔,主动与被害人沟通,争取取得其谅解书,为从轻量刑创造条件。
(三)如果是案件的被害人,应当保留好各项证据,及时关注案件进展,在适当的时候合理主张相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