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贷款买房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通常判不动产归登记一方,登记方承担剩余贷款,需对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一半。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考虑到不动产登记情况及贷款偿还等实际情况,法院一般会将不动产判给登记一方,剩余贷款也由其承担。对另一方补偿的计算方式相对合理,通过算出共同还贷占总房款的比例,再结合房产现价值,能确定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总额,获得房产一方给予另一方该总额一半补偿,这体现了公平原则。若您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有困惑,可联系专业法律人士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