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据收集与审查:公安机关要全面收集能证明犯罪事实发生、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并且对这些证据的真实性进行查证。
(二)量刑评估:结合现有证据,对犯罪嫌疑人的罪行进行评估,判断是否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社会危险性判断:分析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实施新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等社会危险性,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就需考虑逮捕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