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同意离婚:和女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情商量好,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度过冷静期后去领离婚证。
(二)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起诉时要积极应诉,向法院说明不想离婚的态度和理由。若女方以感情破裂起诉,法院会依据双方证据判断感情是否破裂。没有法定准予离婚情形且男方坚持不离,法院首次一般不判离,但女方判决生效六个月后能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