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得抚养权一方应切实履行直接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责任,要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生活与学习条件,多关注子女的身心发展,培养其品德和行为习惯。
(二)未获得抚养权一方需承担支付抚养费的责任,和对方协商好数额与支付方式,若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抚养费要用于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
(三)双方都要尊重子女意愿和权益,不能虐待、遗弃子女。若一方严重损害子女权益,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过错方会面临刑事或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