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仲裁案件出现没有仲裁协议、不属于仲裁范围、超过仲裁时效、不符合形式要求以及纠纷已由法院受理或正在审理等情形时,仲裁委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依具体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法律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委受理案件有严格条件。没有仲裁协议,意味着仲裁委缺乏管辖权基础;不属于仲裁范围的纠纷,如与人身关系相关的纠纷,不在仲裁解决范畴;超过仲裁时效,当事人未及时主张权利,仲裁委也不会受理;申请不符合形式要求,如申请书缺少必要事项或未按规定提交证据,同样无法通过受理审查;纠纷已进入法院程序的,仲裁委不会重复处理。当事人遇到不予受理情况,可根据具体原因补正申请、协商签订仲裁协议或向法院起诉。若您在仲裁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