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交警的调查工作,如实提供事故相关情况,保证现场勘查等工作顺利进行。
(二)若有现场证人,要留存好证人的联系方式,方便交警获取证人证言。
(三)当事人可自行收集监控录像等证据,为自己的责任判定提供支持。
(四)如果对责任认定结果不符,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