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个人走私普通货物涉案50万,属于偷逃应缴税额较大。为争取从轻处罚,应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比如主动向海关等相关执法部门交代走私的具体情况。
(二)积极退赃退赔,将偷逃的税额补缴,减少国家损失。
(三)若存在单位犯罪,单位应配合司法机关调查,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如实供述自己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