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作为被害人,即便对方已退还财物,仍可考虑继续向法院起诉。因侵占行为已发生,起诉可让其受到法律制裁,维护自身权益及法律尊严。但也可结合自身意愿和对方悔罪表现,决定是否继续诉讼。
(二)若作为侵占方,应积极收集财物已退还、自身悔罪态度良好等证据,在法庭上争取从轻处罚。同时,要如实陈述情况,配合司法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