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涉嫌信用卡诈骗65万的犯罪嫌疑人,若想减轻刑罚,可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自首情节。
(二)在犯罪过程中或之后,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等,也能对量刑产生积极影响。
(三)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形成坦白情节。
(四)尽力筹集资金,积极退赃退赔,争取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