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当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时,债权人能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此时,法院执行时会先分割出欠债方在登记于配偶名下的夫妻共有财产中的份额进行偿债。
建议欠债夫妻明确家庭开支和收入情况,留存债务用于家庭的证据。
(二)若信用卡债务为个人债务
由一方不合理开支产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的,正常不执行配偶名下个人财产。不过配偶自愿代为偿还的除外。
若遇到此类争议,可提供消费记录等证明债务未用于家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