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有人挪用私人企业公款,企业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资金流向记录、财务账目等,清晰掌握挪用的具体情况。
(二)在证据收集充分后,企业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借助法律手段追究挪用者的责任。
(三)若挪用者有主动归还资金的意愿,企业可与其协商,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归还,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