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财产性质。若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执行债务人在其中的份额。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调查,同时自己提供相关证据,由法院审查判断。
(二)若财产是配偶个人财产,通常不能直接执行。但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债权人可通过诉讼要求配偶承担连带责任,判决后法院可执行配偶名下财产偿债。
(三)执行时需保障配偶合法权益,确保执行符合法定程序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