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案件类型和涉及金额,以此确定案件受理费。不涉及财产的家庭纠纷,按件收费,如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不超20万元,无需额外交纳,超20万元部分按0.5%交纳。继承等涉及财产案件,按诉讼请求金额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如不超1万元,每件交50元,超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2.5%交纳。
(二)了解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包括申请费、证人等出庭的交通费等。
(三)可参照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核算费用,也可直接咨询受诉法院。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三)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