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联系对方和其保险公司,告知事故情况并要求尽快定损,留存沟通凭证,如通话、聊天记录等。
(二)若对方保险公司拖延,向其客服投诉,说明未及时定损影响理赔进度。
(三)投诉后仍无结果,向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投诉,请求监管部门介入。
(四)若因拖延定损产生额外损失,收集相关证据,如交通费用票据,在协商赔偿时主张该损失。
(五)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