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三万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应积极争取从轻处罚情节,如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坦白交代,积极退赃退赔并尽力取得被害人谅解,以此争取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从轻处罚。
(二)司法机关在量刑时,需全面审查案件情况,对于存在多次抢夺、造成被害人重伤等加重情节的,要依法在法定幅度内合理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