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结婚半年女方离开,男方想请求返还彩礼,需先判断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即双方未共同生活或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二)若符合条件,男方以离婚为前提起诉主张返还彩礼时,要承担举证责任,准备如双方分居证明、经济困难证明等证据。
(三)若女方离开但存在共同生活事实,且不符合法定退还情形,彩礼通常不予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