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自身患病争取抚养权,若所患为不严重且不影响照顾孩子的疾病,应收集相关病历证明疾病情况,向法院说明不影响抚养孩子。
(二)若对方患病,且是严重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等可能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可收集对方病历、诊断证明等证据,向法院主张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
(三)不管哪方患病,都要展示自己在经济状况、陪伴孩子时间等方面的优势,若孩子有一定认知能力,可让孩子表达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