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变更八岁以上孩子抚养权,父母可先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变更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二)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方要收集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不宜继续抚养的证据,如虐待行为的视频、医院诊断的严重疾病证明等。同时,准备自身有能力抚养且对子女成长更有利的证据,如稳定收入证明、良好居住环境证明等。
(三)在诉讼过程中,要引导孩子表达真实意愿,可通过合适方式让孩子在法庭上或相关环节表达想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