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骑电动车带他人摔倒责任承担需分情况,骑车人操作不当通常担主责或全责,第三人过错由第三人担责,道路问题由道路管理部门担责,搭乘人有过错可减轻骑车人责任,协商不成可报警及诉讼解决赔偿。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骑车人对电动车操控有安全注意义务,自身操作不当致摔倒就应担责。第三人过错导致摔倒,根据过错原则,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道路管理部门对道路有维护管理义务,因道路缺陷等问题造成摔倒,道路管理部门要承担相应责任。搭乘人明知电动车不得载人仍乘坐,自身存在过错,按照过失相抵原则,可适当减轻骑车人的责任。实践中,当事人可先协商赔偿,若无法协商一致,报警后由交警认定责任,之后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若遇到此类复杂的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