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赔偿金额:先明确赔偿项目,车辆能修复就按实际维修发票算;若报废,按事故发生时车辆实际价值赔偿。车辆贬值损失要找专业机构评估。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以合理必要为原则确定。
(二)责任承担:若逃逸方负全责,要承担全部赔偿。
(三)赔偿方式:双方先尝试协商赔偿事宜。
(四)法律途径:协商不成,受损方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鉴定等程序确定损失金额,由法院判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