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赠与情况:若为一般赠与,钱交付受赠人后,财产权利已转移,通常不能要回。
(二)可撤销赠与情况: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能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求返还现金。
(三)其他法律关系情况:若名为赠与,实为附条件的借款等其他法律关系,按相应法律关系处理,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