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准予离婚情形,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在证据充足时,若选择简易程序,可在三个月内完成诉讼;若适用普通程序,则需要六个月。
(二)若无上述法定情形且对方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前应慎重考虑结果。若第一次判不准离,需耐心等待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增加第二次判离概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