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快速结束离婚诉讼,可了解是否能适用简易程序,向法院咨询案件适用哪种程序的可能性。
(二)若适用普通程序且可能需延长审理期限,要提前做好心理和时间上的准备,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
(三)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后,不要在六个月内无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可利用这段时间收集新证据或等待出现新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