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现对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对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反悔,要积极寻找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证据,然后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该协议。
(三)涉及子女抚养问题,如要变更抚养权、增减抚养费,准备好相关事实依据和理由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