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时,应妥善保存医疗机构出具的关于医疗费的凭证,这是确定医疗费赔偿数额的关键证据。
(二)计算误工费时,要准确确定误工时间和自身收入状况,可提供单位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材料。
(三)确定护理费,需明确护理人员的收入、人数和护理期限,保留好相关护理协议或证明。
(四)涉及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时,要关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支出标准,“上一年度”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