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一人购房且登记在该方名下一般为个人财产;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归登记方,登记方对另一方补偿;婚前购房婚后加名通常属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婚前一人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这房子从购买属性上就属于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而当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考虑购房及还贷情况,判决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是登记方个人债务,但登记方需对另一方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进行补偿。若婚前购房婚后加上另一方名字,这在法律上视为赠与行为,房子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婚姻房产方面遇到类似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