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常基于同一合同、同一事实和理由不能二次起诉,若案件经法院实体审理并生效裁判,再次以相同诉讼标的、事实和理由起诉,法院不予受理。所以在起诉前要谨慎考虑,确保诉讼请求和证据充分。
(二)若第一次起诉后出现新事实、证据,或诉讼请求有实质性变化,如增加新的违约赔偿主张,可再次起诉。此时要及时收集新的材料作为证据。
(三)第一次起诉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符合起诉条件时可再次起诉。应仔细分析上次被驳回的原因,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这体现了“一事不再理”原则,但也为符合条件的二次起诉留有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