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子在世且有民事行为能力,由妻子自行主张赔偿款,因其人身权利具有专属性,本人是权利行使主体。
(二)妻子去世,赔偿款虽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可共同作为主张主体,要求侵权人赔偿。
(三)妻子无民事行为能力,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按监护顺序成为监护人,以法定代理人身份为妻子主张赔偿款,主张时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避免内部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