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要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不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去逃避债务,维护公司和债权人利益。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要做好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分,保留相关证据证明财产独立,避免承担连带责任。
(三)夫妻和父母作为股东注册公司时,若选择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需格外注意财产独立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