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离婚且有抚养权约定时,女方突然索要孩子,要先确定是否存在法定变更抚养权情形,如对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等,若有则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情况判决。
(二)未离婚时,女方索要孩子抚养权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判决,会考虑孩子年龄、双方经济和生活环境等因素,若女方之前丢下孩子不利于孩子成长,诉求可能不被支持。
(三)双方可先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