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抚养费数额需综合考虑,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一般不超月总收入百分之五十。
(二)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特殊情况如子女患重大疾病等,可对上述比例适当调整。
(四)抚养费要能满足子女实际生活、教育、医疗需求,结合当地生活水平。
(五)双方能协商就按协商结果给,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