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没能力付抚养费,首先双方可协商解决方案,比如适当降低抚养费数额或者延长支付抚养费的时间。
(二)若协商不成功,就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男方实际的经济情况、收入能力等因素作出判决。
(三)当男方因失业、患病等一时失去支付能力时,法院可能判适当减少或者暂停支付,等经济状况改善后再恢复。
(四)要是男方有劳动能力却故意不给抚养费,法院会强制用他的财产来支付。
(五)若男方确实没有财产可执行,法院可能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等其有财产了再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