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方面应严格按照规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准确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同时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清晰向当事人告知有关诉讼权利义务。
(二)原告要确保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以减少因地址不准确导致送达困难的情况。
(三)若遇到无法通过常规方式送达的情况,可考虑申请公告送达,不过要做好时间较长的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